委托中国电梯协会承担的工作有:
1.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设想(包括行业发展目标、质量、效益目标、技术发展、产品发展方向和重大关键技术、高新技术及重大新产品的开发、研制计划等内容),并对本行业的经济政策、管理办法及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2.配合标准定额司提出并参与制定、修订电梯行业的各类标准(包括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组织推进本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行检行评,宣传、促进质量监督工作。
3.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和企业自律机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4.贯彻执行电梯生产企业对电梯制造、安装、维修保养质量负责的“一条龙”管理责任制,督促企业坚持质量,确保电梯的运行。要结合国家对建筑市场、物业管理的要求,采取措施切实做到,无许可证企业不得生产电梯,禁止销售、采购不合格产品和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在电梯经营活动中和电梯招投标过程中,督促企业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和平等竞争的原则,禁止抬价、压价等不正当竞争,维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用户对电梯质量的评价及监督;参与电梯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5.受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委托,对电梯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后评估等。
6.开展电梯行业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发布行业信息,对统计资料进行研究和分析,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7.组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开展咨询。组织电梯行业国内、国际间的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活动,主办电梯及技术展览会、订货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行业的科技力量,开展重大技术的攻关和重大新产品的开发研制,推广应用电梯行业科技成果,推荐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