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许浓度:中国MAC:未制定标准;前苏联MAC: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达旦黄比色法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乳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国内化学品管理法规: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发布),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类毒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