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物资的自然属性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如下3类:
金属材料,包括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
非金属材料,包括木材、煤炭、化工、纺织、建材等;
机电产品,包括电机、电线、仪表、机械设备、电子和光学仪器及液压配件等。
采用这种分类方法,便于编制物资供应目录,也便于物资采购、存储、保管和运输。
按物资的使用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如下5类:
基本建设用物资;
生产产品用物资;
维修用物资;
科研及新产品开发用物资;
工艺装备用物资。
按物资的管理体制
按物资的管理体制,可以分为如下3类:
国家统一分配物资;
中央各部分配物资;
地方分配物资(以上三类统称“计划分配物资”);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俗称“修旧利废”。指将生产和生活消费中可以利用的下脚料、边角料、废旧物和废弃品等,加以收集整理、加工改制,再转化为有用物资的一系列工作。废旧物资大体上有三类:(1)生产自身返回的,如钢铁厂轧钢过程中产生的切头、切尾,铸钢过程中的注余、废锭、废模和渍钢,木材采伐中的枝丫、树皮等;(2)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如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切屑、边角余料,木材力工中的锯末、刨花等;(3)使用过程中的废旧物和庋弃物,如报废的机器设备,损坏的塑料、檫胶、玻璃等。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废旧物资的量会越来越大。积极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可以变无用为有用,化害为利,保护环境卫生,促进生产发展。
废旧物资回收是商业部门为了转卖或加工后转卖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机关、团体以及城乡居民收购仍有利用价值的各种废旧物资。废旧物资不同于工农业产品,它是指在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消费过程中已经丧失或部分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品旧物。通常是以全民所有制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为总体进行统计,并按回收物资的有用程度、种类和回收对象等标志进行了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