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对记载有“不得转让”、“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进行贴现的由于银行取得该惁后无权主张票据权利,原则上应不予接受;
对于背书人记载 “委托收款”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据人将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由于持票人对于该票据并非享有票据权利,持票据人无权以该票据实施转让行为。若银行贴现接受该种票据,则可能造成银行的资金风险。因此,建议不予接受该种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按贴现率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票款付给持票人的一种授信业务。
商业汇票持有人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承兑的商业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以提前取得货款。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优点:
1、利用自身信用完成货款结算,降低融资成本。
2、客户可以根据需要灵活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操作手续简便。
3、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有效降低手续费支出。
4、有利于企业培植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
所谓电子商业汇票(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则是由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突出特点,其对于杜绝伪造、变造票据案件,降低企业结算成本、提升结算效率、控制融资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电子商业汇票具有性大大提升,期限延长,传递及保管成本大大降低,票据的支付结算效率大大提高,同时,资金融通的操作成本也将大幅降低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