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总局的优惠政策
对跨境电商在综合实验区 内核定征收 可享受两类税收优惠 此规定在2020年1月1日内起开始实施
在核定征收条件方面 《公告》规定 跨境电商通过商务平台出口货物 近几年的发展新长态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试行无票免税政策
在征收方式方面 可统一采用核定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