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墓需要经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这点在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以及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制定当地的相关管理规定时都作了统一的要求,即:要想建设经营性公墓,必须要先拿到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方可进行建设和经营。
购买人若购买经营性公墓,其只是获得公墓的承租权,承租的期限长为20年,到期后需要再行与公墓管理人续租并交纳一定的租赁和管理费用,故,对于经营性公墓,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墓穴权”。
经书说:人死有气,气能感应,影响活人。这种感应是有事实根据的。例如西边产铜的山发生崩塌,东边用铜铸成的钟就不撞而鸣,这就是感应。再比如,春天来到,树木抽叶开花,放在家里的麦种也自动发芽。气在地下运行,它运行时,顺随地势走,它聚集时,也随地势停止。丘陇的石骨,平地凸起的土脊,都是有气在运行的标记。经书说:气有风吹就散失,遇上界水就止步。古代人聚集气使它不散失,用界水限制它不再运行,所以把它叫做风水。风水的法则,得水,能藏风是第二个要求。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即使是盛大的气运行还有它的余气止息,虽然零散但深气也有聚集的地方。经书说:水流在土外,叫外气。外气横行成为界水,土内的生气自然止聚,说的正是这个意思。经书又说:浅深得乘,风水自成。士为生气之母,有土才有气。气是水之母,有气才有水。所以藏在干涸燥热的地方的气要浅,藏在平坦地带的气要深。
我国古代墓葬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墓址的选择要看风水。自古以来,人们都很重视墓地的选择,古人选择墓地考虑的因素依次为:一是京城附近,其风水不消说自然是好的;二是故里、采邑或祖籍地,符合叶落归根的传统观念;三是死亡地,如任所、战场等,这往往是格于形势,如交通制约等;四是其他地方,如生前向往之地等。但是一般都要选择“前有照,后有靠”的地方,即前有水流穿过,后有山峰为靠,境内层峦叠翠,就是说墓地要枕山面水。当然还有许多其它讲究。如:首先,应该明确穴的来水与去水的方位,根据穴的来水与去水的方位来确定土地神位的大致方位,再根据穴的座向及分金五行配合,确定土地神位的准确方位,同时参照穴的四周环境来确定土地神位的准确方向。这样的土地神位既符阴宅风水的形势,又符合其。使其坟墓更加符合风水要求,使其更好地荫益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