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2.0指令2011/65/EU于2013年1月2日实施从2013年1月3日后所有RoHS原指令2002/95/EC被废除,欧盟各国必须于 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65/EU (RoHS 2.0) 更新到当地法律。根据新指令的规定,从旧指令废除之日起,CE 标志所有管辖下产品都必须同时满足LVD低电压、EMC电磁兼容、ErP能效、RoHS 环保四部份要求,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RoHS 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符合性认证)
RoHS DOC符合性认证介绍
欧盟RoHS指令旨在禁止电气与电子设备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从而保护人类健康与环境。该指令涵盖了输入电压为1000V交流电压及1500V直流电压的设备,总共十类包括电灯泡、家用照明设备、医疗器械以及控制与监控设备等。
从2003年2月开始,欧盟RoHS指令禁止在所有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包括医疗器械以及控制与监控设备。该指令还要求用替代物代替重金属物质。
RoHS指令2011/65/EU在电气电子设备禁止了使用下列有害物质
样品要求
样品类型 样品量
塑料、塑胶、纺织品等 不少于 20g
液体类 不少于 20mL
金属 不少于 2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