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流程和需要材料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在我国,单行制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来赋予和保护民事主体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从布图设计的保护以独创性作为标准,并不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来看,对该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一定意义上更接近于对著作权的保护。[3]我国通过上述单行法律规范,搭建起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制度体系,从而为人民法院处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提供法律依据。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人享有复制权和商业利用权两项权利,即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以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上述受专有权控制的特定行为,否则就构成对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侵犯,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流程:
向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初审——登记并公告——对驳回的申请复审——登记撤销。
需要材料:
1. 以公司名义登记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以个人名义登记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并附上简要说明;
4. 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5. 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