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申请材料:1、企业书面申请筹建的文字报告;
2、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筹建申请书;
3、可行性分析报告;
(1)组织机构设置;(2)管理人员配备;半数以上人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或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有不低大副、大管轮的任职经历;4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3)企业管理制度;
4、公司章程,、技术管理规章和责任制度;
5、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资历、学历、培训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提供意向协议)及其复印件;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7、申请企业、主要股东资历,银行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其他能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文件;
8、经营客运的,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的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
9、经营客运等特种运输,应具有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航务管理机构对申请事项的可行性提出书面评估报告;
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设立后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筹建许可证》
开业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开业的文字报告;
2、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
3、筹建批准文件及《水路运输筹建许可证》原件;
4、《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配员证书》及其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6、主要船员名单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复印件,并附聘任船员、管理人员合同和花名册;
7、签订承诺书;企业建立、实施并保持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