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网银提前十天发出提示付款
根据相关的规定,为保障付款人提前为汇票的到期支付做好准备,因此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将要到期前十天持票人必须向承兑人发出付款提示.若持票人没有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就会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兑现流程:
1、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十天内,企业网银中该汇票的状态会变为提示付款,或者是发起付款申请或者其他名称(不同银行的名称不同,但意思相近);
2、确认提示付款申请信息,将该票据背书给出票行;
3、票据状态由提示付款变为提示付款待签收,说明票据已经背书给出票行,出票银行收到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后,就会付款至你公司的账户内。
身边很多企业都是使用的招商银行企业网银,下面就是招商银行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接收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签收电票步骤如下:
1、经办人登录网银,根据需签收的票据选择菜单:
①接收对方直接开出的电票:点击“票据大管家-电票收付-提示收票签收”;
②接收对方背书给您的电票:点击“票据大管家-电票收付-背书转让签收”;
(如无提示收票签收/背书转让签收,请点击票据大管家-业务审批及撤销-批量通用回复)
2、选择业务模式,可经办账号默认选择全部即可,点击“增加”;
3、在“选择待回复数据”窗口中勾选需接收的票据,点击右下角的“选回”;
4、在弹出窗口中选择“同意签收”或“拒绝签收”,期望日建议默认,点击“确定”;
5、选择完成后点击右下角的“退出”关闭窗口;
6、可在待经办信息中分别点中需回复的票据,检查下方的期望日和回复标记,确认无误后点击“经办”;
7、经办成功后审批人通过“票据大管家-业务审批及撤销-票据业务审批”,左上角选择“票据业务审批(人行电票)”,审批同意。
当企业收到一些电子承兑汇票时,想到的就是如何才能让电票变成现金,市场上一般有这三种:一是找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票据流转使票据变现;三是在线下由民间资金买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