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自1957年成立以来,加强了各国工业设计专家的交流,并组织研究人员给工业设计下过两次定义。在1980年举行的第十一次年会上公布的修订后的工业设计的定义为:“就批量生产的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构造、形态、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这叫做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社会、经济、文化、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集成创新活动。作为面向工业生产的现代服务业,工业设计产业以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形态及包装设计等为主要内容。
按照艺术的存在形式进行分类: 一维设计,泛指单以时间为变量的设计; 二维设计,亦称平面设计,是针对在平面上变化的对象,如图形、文字、商标、广告的设计等。三维设计,亦称立体设计,如产品、包装、建筑与环境等; 四维设计,是三维空间伴随一维时间(即3+1的形式)的设计,如舞台设计等。
从人、自然与社会的对应关系出发,按照学科形成的本质含义上分类 : 人、自然、社会组成了基本的关系圈,其分类的对应关系大致是: ◆产品设计:相当于狭义工业设计,是以三维设计为主的; ◆环境设计:包括各类建筑物的设计、城市与地区规划、建筑施工计划、环境工程等; ◆传播设计是对以语言、文字或图形等为媒介而实现的传递活动所进行的设计。根据媒介的不同可归为两大类:以文字与图形等为媒介的视觉传播;以语言与音响为媒介的听觉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