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单填写
1、填写收件人账号 如果运费由收件人或者第三方支付 就需要填写支付运费方的账号,不填写就默认为寄件人支付运费。
2、发件人账号 : 如果发件人在DHL有开账号 就需要填写此栏,如果是在代理处发货或者没有DHL账号就不需要填写。
3、联系人姓名:此处填写发件人的姓名。
4、发件人参考:填写您个人参考信息,该号码出商业发票中。在代理处发货一般不需要自己填写。
5、发件人名称和地址:(如果发件人是公司,需要填写公司名字)填写发件人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由代理发货可以不填写
6、收件人名称和地址:填写收件人公司(如果收件人是公司)具体地址、邮编、国家、联系人、联系电话。
7、发件人详情:填写发件人名字。数量、重量及按厘米计算的尺寸,长*宽*高。在代理处发货可以不填写
8、货物完整描述:货物的品名及数量做的描述。代理发货可以不填写
9、非文件类快件:填写特性和实际价值,代理发货可以不填写
10、产品与服务:在您想要的服务处打钩,代理处发货由代理填写。
11、发件人签字:签发件人名字及日期。
国际运输中快递对包装的一般规定:
⒈货物包装必须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
⒉包装的形状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并且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
⒊在特定条件下承运的货物、动物,如鲜活易腐货物等,其包装应符合对各货物的特定的要求。
⒋对特小快件货物(如小件样品),必须外加一定体积的木箱或纸箱包装(用填充料衬垫等),包装后整个快件货物的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CM,小一边不得少于5CM。
⒌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
⒍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向发货人作出说明,要求发货人改造或重新包装后方可出运。
国际化信息系统是国际物流,尤其是国际联运非常重要的支持手段。国际信息系统建立的难度,一是管理困难,二是投资巨大,再由于世界上有些地区物流信息水平较高,有些地区较低,所以会出现信息水平不均衡因而信息系统的建立更为困难。
当前国际快递、物流信息系统一个较好的建立办法是和各国海关的公共信息系统联机,以及时掌握有关各个港口、机场和联运线路、站场的实际状况,为供应或销售物流决策提供支持。国际物流是早发展“电子数据交换”(EDl)的领域,以EDI为基础的国际物流将会对物流的国际化产生重大影响。
钢琴、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的物品请用木箱包装。
1)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等多国家,对未经过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装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在原出口国进行熏蒸,并出示承认的熏蒸证,进口国方可接受货物进口。否则,罚款或将货物退回原出口国。
2)欧洲对松树类的木制包装规定,货物进口时必须有原出口国检疫局出示的:没有虫害的证明。
3)加工后的木制家具不用做熏蒸。
*日常生活常用类物品如书籍、各种用具等可用结实的纸箱自行包装,并做防潮处理。
*易碎类的物品用东西填充好,避免损坏。
4)条件允许,在纸箱内铺垫一层防水用品(例如:塑料袋、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