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提示付款应答规则,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下同)付款或拒绝付款,如承兑人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次日起第三日仍未应答,接入机构(接入行)将替代承兑人作出付款应答或拒付应答。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重复背书咋办?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记载错误,如出现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与拟转让票据对象完全不同,或者被背书人名称出现错字、别字、简写等情况,在咨询承兑行后,则有背书人采取划红线更正、出具证明,被背书人同时出具证明等解决方法。
电子承兑汇票背书必须记载事项和纸质大同小异: 一、背书人名称; 二、被背书人名称; 三、背书日期; 四、背书人签章。另外,在电子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汇票不得继续背书,汇票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商票质押到期后处理流程:
步骤一、录入操作人:电子票据-质押-解质押签收-查询账户-勾选票据-签收-确定。
步骤二、授权操作人:授权中心-解质押签收-授权-授权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