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审计是依据税收法规,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审查与评价或对征税机关整体(单位、部门) 或个体(工作人员)履行征税职责审计的延伸审查。纳税审计是指对企业的纳税业务所实施的审计。
纳税审计的主要对象是税收会计提供的资料及其纳税行为。其目的是判定纳税报表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及税法,并对此作出结论。
税审是指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计,依据是税收法律法规,需要税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以下情况下,企业需参加税审:税务局通知企业参加所得税汇算;企业当年度亏损较大,希望将当年的亏损延续到以后年度用于抵消以后年度的盈利:企业为了检查公司账务,避免纳税违法成本,而通过所得税汇算来进行自查。
下发《审计通知书》。根据上述的计划与安排,填写《税务审计通知书》,至少提前三天,将所要进行审计的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审计人员所需审计的有关纳税资料和要求纳税人配合事项等通知纳税人。
现场实施阶段。对纳税人单位的税务状况及各类税务报表等材料进行具体审查,对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1. 核对法是根据凭证、账簿、报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对账证、账表、账账、账实的相互勾稽关系进行核对审查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有关会计处理结果之间的对应关系有所了解的情况。
2. 查询法是在查账过程中,根据查账的线索,通过询问或调查的方式,取得必要的资料或旁证的一种审查方法。经常与其他方法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