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经常务会议审通过,于1998年11月公布实施。《规划》要求从现在起到2010年坚决控制住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努力遏制荒漠化的发展。生态环境特别恶劣的黄河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区以及严重荒漠化地区的治理初见成效。从2011年到2030年,在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基础上,大约用20年的时间,力争全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争取全国60%以上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区得到不同程度的治理,黄河长江上中游等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大见成效,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4000万公顷,新增森林面积4600万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达到12%,新增人工草地、改良草地8000万公顷。重点治理区的生态环境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从2031年到2050年,再奋斗20年,全国建立起基本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全国生态环境有很大改善,大部分地区基本实现山川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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