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资质主要有电力总包和输变电分包,二者均需要到建筑主管部门办理申请。但是,在申请过程中由于企业所申请等级不同,需要经过办理的部门不同。比如,申请一级资质的企业,在当地审核通过后还需要上报建设部审核批准。
电力承装、承修、承试资质,主要是负责电力装备的装(修、试),由电监委员会负责。对于企业来说,由于申请的部门不同,需要办理的材料与施工、设计有很大差别,在上报部门时尤其需要注意电力施工资质办理的一般的流程如下: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内容细则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管理人员1人以上
7、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共有五个等级,办理时只能从五级或四级开始申请办理。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五级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