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遗体的车叫殡仪车,有的地方叫殡葬车、灵车,分两仓设置,前仓坐亲戚朋友,有八座座椅,后面仓与前面隔绝.标配下面滑道和冰罩,可以选装冰柜。医院、火葬场,各类殡仪公司都有这种车,是一种运送遗体的专用车辆,是一种供火葬场和殡仪馆使用的专用于殡葬的厢式“特种汽车”,主要由车厢、放尸箱、低温装置、、设备及座椅等组成。
向原籍民政部门或是殡葬管理中心做出申请,在得到同意后,才可以运回。同时需要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按照规定土葬或者火化。不得违规违法。
尸体运输一律由殡仪馆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输。运尸车辆应悬挂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殡仪车”牌。运输尸体,一律使用经市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专用卫生纸棺封闭进行。对偏远山区殡仪馆车辆不能按时接尸的,由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明确划定地域,报请市民政局批准,可由其他车辆运输。
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需要暂时保留的,应当存放在有防腐设备的殡仪馆。除因经公安机关决定延期保存外,存放期不得超过30日;逾期不处理的,殡葬管理机构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可对遗体实行强制处理。所需费用由经办单位或当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