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3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
二、审核、审批权限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第10条第2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三、办理程序
1、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和劳务分包企业)提供资质申请资料向地区住建局建管科申报(二级及以上资质申请直接向自治区住建厅申请);
2、地区住建局建管科接受资质申请资料,进行政策性审查,并登记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消防等方面资质的,送有关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3、在专家组和有关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地区住建局建管科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局办公会会审;
4、地区住建局建管科将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报主管局长签署意见;
5、对批准通过的新成立企业,在哈密建设网上公告。
然而由于手续繁琐,流程复杂,而且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许多企业不具备办理此类手续的能力,甚至感到十分困难。而工商代办作为专业的服务机构,就能够帮助企业完成这些手续,节省企业在这方面的时间和精力。
相对于企业自行办理工商事务而言,工商代办还具有一些其他优势。首先,工商代办一般都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人脉资源,可以更快速地完成各种手续。其次,由于代办机构具备专业知识,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为和准确的服务。
同时,代办机构通常也会负责跟进整个手续办理过程,避免企业因为没有及时了解进展而出现各种问题。
3.什么是“黑代理”?
在登记注册大厅周边有些人会主动跟投资人搭讪,热情询问是否需要办照,再游说申请人委托其代办相关手续,但其无法出示相应的《营业执照》和正规的《登记代理执业注册证书》。这些人就是所谓的“黑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