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国家商标局鼓励企业或个人委托代理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一件商标申请下来,至少要到商标局两到三次(提交申请一次,领取注册证一次,如果要事先查询或发生补证,次数更多),并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格、打字、交费等,除交纳申请费等规费外,还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等大量费用,而且因为商标注册时间需要两三年时间,申请人往往因地址的变动收不商标局的寄出的各种书件,给商标注册和领取商标注册证带来很多麻烦。 更关键的因为不懂得商标专业知识,填写的申请经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且因不懂商标评审规则,把不能注册的商标拿去申请(据相关信息统计,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驳回率高达 40% ),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只需要交付代理费,既省时又省力,可得到耐心细致的专业咨询服务,降低注册的风险。
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申请商标注册。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以核定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商标就好比是战争中的盾牌,谁掌握商标拥有商标的专用权谁就是这个“盾牌”的主人,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不但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不受侵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反弹伤害给入侵的“敌军”。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自己反而可能成为侵权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