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贷款业务时,贷款方往往需要借款人提供和借款金额差不多的财产做抵押,才会同意贷款。汽车作为特殊动产,是可以用作办理抵押手贷款手续的,汽车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签订抵押合同时抵押权即成立,不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债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不能直接将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
汽车抵押的注意事项
1、用作办理抵押手续的汽车不能存在其他人的权利,必须由借款人享有完整的权利,否则可能在实现抵押权时会存在权利争议。
2、用作抵押的汽车必须是合法途径取得汽车,如果不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汽车,汽车可能被没收,存在风险。
3、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不要有流质条款,即出现“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汽车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这会使抵押合同变成无效合同。
4、汽车是特殊动产,抵押权是登记对抗,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即享有抵押权,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为了方便权利的使用,建议还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汽车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即债权人在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就享有该汽车的抵押权。
处理无法偿还的汽车押证不押车贷款问题需要谨慎和耐心。与贷款机构和其他相关方面进行积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解决方案,可以帮助程度地减少经济和法律风险。
货款有风险,借款需谨慎
请根据个人能力合理货款,
理性消费,避免逾期
货款额度、放款时间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的资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抵押权人为非国家金融机构时,需经公证处进行有效公证;
6、代理的需有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