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创业贷款主要是面向本地区的大学生及个人的一种激励型贷款。一般利率较低。
贷款额度:循环授信,以住房抵押,可达房产评估价值的80%,商用房亦可。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长5年,循环授信循环使用,按月/季还息,到期还本,还款非常灵活。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或适当上浮。
生意贷贷款主体是POS商户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自然人,无法提供房产抵押或其他担保。要求申请的企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人家庭及经营实体近3个月经营现金流水凭证显示其经营正常.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员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在非本人创办经营实体就业的本地户籍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申请人员须在本地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营业证照注册时间或网店创办时间在以后;对经营实体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投资人申请本贷款,其在该企业所占须在30%以上;借款人家庭其他成员不得以相同范围、性质的经营项目重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