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休学需要1、学生本人提交休学申请书;
2、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3、如以生病为理由,需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
4、满足以上三项,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办理报批手续;
5、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休学证明并发放《休学程序单》。
休学是指学生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经学校同意,保留学籍,暂停学习。所以要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才能申请。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要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开病假条: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