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茅台酒工艺被确定为国家机密加以保护。2001年,茅台酒传统工艺列入首批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批准将“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列入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2001年3月29日,茅台酒被批准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13年3月28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调整“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称和保护范围。
茅台酒工艺中的三长主要指茅台酒基酒生产周期长;大曲贮存时间长;茅台酒基酒酒龄长。茅台酒基酒生产周期长达一年,须二次投料、九次蒸馏、八次发酵、七次取酒,历经春、夏、秋、冬一年时间。而其它名白酒只需几个月或十多天即可。茅台酒大曲贮存时间长达6个月才能流入制曲生产使用,比其它白酒多存3-4个月,这对提高茅台酒基酒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大曲用量大,是其它白酒的4-5倍。茅台酒一般需要长达三年以上贮存才能勾兑,通过贮存可趋利避害,使酒体更醇香味美,加上茅台酒高沸点物质丰富,更能体现茅台酒的价值,这是其它香型白酒不具有的特点。
1931年,川黔、川滇、黔桂等公路通车,贵阳、遵义过往客商增多。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国民政府迁到陪都重庆,沿海工商企业大量迁入贵州等原因,使茅台酒的销量进一步扩大,三家酒厂都积极扩大生产,年产量增加到4万公斤以上。据统计,1947年三家酒厂有工人近百人,窖坑41个,共产酒6万余公斤:成义酒厂2.1万公斤;恒兴酒厂3.25万公斤;荣和酒厂0.7万公斤。销售地区扩大到上海、重庆、长沙、广州、汉口等地,抗战胜利后,赖永初将300瓶茅台酒带往香港试销,当即被抢购一空,茅台酒从此进入了国际市场。
坚持以“美”作为价值观和方法论,围绕“茅台美学”,以“美酒”“美链接”“美生活”为核心内容,加快推进茅台美学哲学体系建设。做好高层引领、战略导向、宣贯培训、制度融入、文化测评、创新优化,推动企业哲学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成立茅台美学研究院,共同推动构建“国色天香·东方美学”色彩体系,强化产业化运用研究,推动中华传统文化、茅台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