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其他科情况,经有关科会诊同意转科后,应书写转科记录,内容包括主要病情、诊治经过、转出理由、本科诊断、目前情况及措施,以供转入科室参考。当患者由其他科转入时,应书写入科记录,将患者转科原因、转科前病情及转入时问诊及检查结果作摘要记录,重点写明转入本科诊治的疾病情况。
即住院小结。包括入、出院日期,入院时情况,诊疗经过,出院时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后注意事项(关于休养、饮食与的医嘱,复诊时间等),为随访或随诊提供参考。注意有些医院出院记录可以出院当天写好,多打印一份给患者,但是好像也有部分医院,当天并不给患者,需要一周后自己来拿。如果当天需要给患者的话,建议出院前晚上就要写好,因为出院一般都要上午办理,而出院那天上午,要交班、查房、开医嘱、换药、写病程记录、甚至手术,可能没那么多时间写。
凡是住院的患者,均是可以查到病历资料的,一般的医院保存住院病历,可以在20到30年左右的时间,但是需要根据医院的级别不同,所处的地市不同,对于病历保存时间的要求也不一样,建议你可以携带你本人的身份证去,当地一住院医院的档案室,进行提取病历,可以取得你的病历资料。
患者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原始的证据材料,由医生记载下了患者主诉的基本情况、医生的查体、诊断和处理意见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