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设计资质:水利行业资质等级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八个专业(灌溉排涝、水库枢纽、河道整治,引调水、围垦、城市防洪、水文设施、水土保持)设计资质类型中,除水文设施设计资质划分为甲级和乙级外,其他7项均划分为甲、级、丙三级。企业首次申请,不论行业资质还是专业资质,其等级不能超过乙级。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必须在其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提交申请:办理资质的公司应以法定代表人为名向县区基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提出申请书,县区基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后,提交市房屋和城乡建设局。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1~2类至少1类,3~5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50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5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过闸流量≥500立方米/秒的水闸4座 (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5MW(或流量≥25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 (5)洞径≥6米 (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米的水工隧洞4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8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