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性: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协议,双方在平等地位上进行资金融通。
2、灵活性:民间借贷在合同约定方面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借贷条件,如利息、还款期限等。
3、利率较高:相较于金融机构贷款,民间借贷的利率通常较高,以满足出借人的收益需求和借款人的融资成本。
4、融资速度快:民间借贷通过市场机制快速融通资金,满足生产和生活对资金的需求。
5、信用程度较高:由于借贷双方通常较为熟悉,民间借贷的信用程度相对较高。
6、广泛性:民间借贷涉及的主体广泛,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仅有助于吸收社会闲置资金,还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7、门槛低:相较于金融机构贷款,民间借贷的门槛较低,便于更多人群获得贷款资金。
8、资金流通便利:民间借贷的资金流通较为便利,可以快速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
《规定》对无效民间贷款行为具体情形进行了明确,共有五种: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私人借款的优势在于快速审批、灵活的条件和低的利率,可以满足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求。但是私人借款也有一定的风险,借款人和出借人都要注意风险,在借款之前要谨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1.个人信用必须良好,大数据里不能有不良记录(办理空放贷款的大多是民间借贷机构,所以审查的主要是大数据,和征信的关联不是很大)。
2.需要有稳定且合法的工作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年龄要在18周岁(含)以上,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