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的贴现行为主要是源于持有人的资金回笼需要。承兑汇票持有人等不到票据到期收回款项,于是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票据贴现业务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的贷款。
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以商业承兑人的信用作为担保的票据。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兑现人需要向商业承兑人提出兑现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汇票原件、收款人身份证明等。
商业承兑人需要审核兑现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则可以向兑现人支付汇票金额。
兑现人收到商业承兑人的支付后,需要将汇票金额支付给收款人,并将汇票原件交给收款人。
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1、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超过12个月(纸票6个月);
2、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
3、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可流通;
4、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