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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江北区代开医院休学证明,可以申请办理缓测或者免测

    2024-09-19 04:24:01 3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出具规定:

    1.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医师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临床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病人的诊断,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2.临床医生开具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3.临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有本院相应的检查报告,诊断明确、依据充分,并在门诊病历中做相应的记录。

    4.门诊病人的疾病诊断证明时限:普通门诊病人一般不超过14天,慢性病长不超1个月,住院病人住院期间不得出具病休证明,出院时可开具病休证明。

    5计划生育证明按有关规定有专业医师开具。

    6.未取得的医师,进修医师不容许出具任何证明。

    7.严禁开人情假条,严禁跨科室开证明。

    8.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应在病人就诊结束或出院时开具,并提示病人立即到门诊部盖章。门诊部加盖公章时须持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在病休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不补开病休证明。

    尽管员工有权根据其工龄和服务年限申请病假,但并不是所有病假条都是有效的。劳动法规定了某些情况下病假条是无效的,例如:

    1.未经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条;

    2.病假条上的诊断与实际情况不符;

    3.使用的病假条是过期的;

    4.病假条存在涂改痕迹,真实性存疑;

    5.使用他人的病假条;

    6.病假理由与病情明显不符。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病假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滥用病假制度,维护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因此,员工在提交病假条时应确保其来源可靠、内容真实,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一份完整的病例包括如下:

    1、门诊病历;

    2、住院志;

    3、体温单;

    4、医嘱单;

    5、化验单(检验报告);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10、病理资料;

    11、护理记录。

    申请病假流程:

    1. 员工应在病假前向直属上级请假并说明病假原因。

    2. 员工应在病假期间保持与企业的联系,如需协助可随时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

    3. 病假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汇报康复情况,如需继续请假的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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