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登记流程
步:设立境内权益公司
一般来说,境内自然人需要先行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为后续37号文登记奠定了基础。另外,37号文登记需要在境内权益(内资公司)注册地的银行进行申报。
第二步:设立海外公司
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设立公司,继而在开曼群岛(Cayman)设立实体,后在香港(HK)设立公司。这一系列海外公司设立过程旨在搭建符合跨境投资需求的离岸架构。
第三步:办理37号文登记
37号文的登记需要在银行完成。登记材料提交相应银行并根据银行反馈对材料进行修改,待审批通过后,银行会下发《业务登记凭证》和《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第四步:设立WOFE,完成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
WOFE设立后,用来协议控制国内运营实体,VIE架构同时亦初步搭建完成,随后即可完成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如涉及员工股权激励相关37号文登记,可能会需要提供已搭建VIE架构相关证明材料)
37号文登记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请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一式两份)
2.境内居民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如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4.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企业尚未设立的,提供权益所有人同意境外投融资的书面说明)
5.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6.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