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要素。环境要素也称作环境基质,是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通常是指自然环境要素,包括大气、水、生物、岩石、土壤以及声、光、放射性、电磁辐射等。环境要素组成环境的结构单元,环境结构单元组成环境整体或称为环境系统。
(2)环境遥感。用遥感技术对人类生活和生产环境以及环境各要素的现状、动态变化发展趋势,进行研究的各种技术和方法的总称。具体地说,是利用光学的、电子学的仪器从高空(或远距离)接收所测物体的反射或辐射电磁波信息。经过加工处理成为能识别的图像或能用计算机处理的信息,以揭示环境如大气、陆地、海洋等的形状、种类、性质及其变化规律。
(3)环境灾害。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环境恶化所导致的灾害,是除自然变异因素外的另一重要致灾原因。其中气象水文灾害包括:洪涝、酸雨、干旱、霜冻、雪灾、沙尘暴、风暴潮、海水入侵。地质地貌灾害包括地震、崩塌、雪崩、滑坡、泥石流、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
(4)环境区划。环境区划分为环境要素区划、环境状态与功能区划、综合环境区划等。
(5)环境背景值。环境中的水、土壤、大气、生物等要素,在其自身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受到外来污染影响下形成的化学元素组分的正常含量。又称环境本底值。
(6)环境自净。进入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降解和消除的现象。
(7)水源地保护。为保证饮用水质量对水源区实施的法律与技术措施。
(8)水质布点采样。为了反映水环境质量而确定监测采样点位,采集水样的全过程。
(9)水质监测。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分析技术,对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和生活污水、饮用水等水质进行分析测定的分析过程。
(10)水质模型。天然水体质量变化规律描述或预测的数学模型。
(11)生态影响评价。通过定量地揭示与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的影响及其对人类健康与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来确定一个地区的生态负荷或环境容量。
(12)生物多样性。一定空间范围内各种各样有机体的变异性及其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的各种生态复合体总称。包括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
(13)生物监测。利用生物个体、种群或群落对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所产生的反应和影响来阐明环境污染的性质、程度和范围,从生物学角度评价环境质量的性质、程度和范围,从生物学角度评价环境质量的过程。
(14)生态监测。是观测与评价生态系统的自然变化及对人为变化所做出的反应,是对各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时空格局变量的测定。
(15)背景噪声。除研究对象以外所有噪声的总称。
(16)大气污染。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种物质进入大气或由它转化而成的二次污染达到一定浓度和持续时间,足以对人体健康、动植物、材料、生态或环境要素产生不良影响或效应的现象。
(17)大气样品采样。采集大气中污染物的样品或受污染空气的样品,以获得大气污染的基本数据。
(18)大气质量评价。根据人们对大气质量的具体要求,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评价标准和采用某种评价方法对大气质量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