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于1月l日开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领年检报告书,于3月15日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年检所需材料。
2、1月1日一3月15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审核年检材料阶段;3月15日一4月30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年检材料阶段。
3、年检通过的企业须交纳50元人民币年检费(如当年已作过变更登的企业可不交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通过年检的企业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
4、年检程序结束,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金茂大厦B座24层E户(南内环街平阳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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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于1月l日开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领年检报告书,于3月15日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年检所需材料。
2、1月1日一3月15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审核年检材料阶段;3月15日一4月30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年检材料阶段。
3、年检通过的企业须交纳50元人民币年检费(如当年已作过变更登的企业可不交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通过年检的企业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
4、年检程序结束,发还企业营业执照。